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3-02-02  29

问题 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
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答案A,C

解析 选项A正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明确拒绝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到场,人民检察院可以准许,但应当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选项B错误。只有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乙的伯父不能代乙行使控告权。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刑诉解释》第46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故本题选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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