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2条(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20条(2004年宪法修正案)分别对宪法第10条第4款、第3款进行了修改。关于这些修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5-07-08  28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2条(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20条(2004年宪法修正案)分别对宪法第10条第4款、第3款进行了修改。关于这些修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明确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B、确认了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支配权力
C、明令禁止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D、明确了国家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公共目的和补偿义务

答案A,D

解析 《宪法修正案》第2条规定,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可见,A项表述正确,故选A项。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宪法修正案》第2条并没有规定所有的土地都是由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的支配权;另外,根据《宪法修正案》,土地使用权可以由组织或者个人转让。可见,B项表述错误。《宪法修正案》第2条只规定禁止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包括以出租的方式转让。可见,C项表述错误。D项表述符合《宪法修正案》第20条规定,故D项表述正确,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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