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已经在侦查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在审判阶段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已经在侦查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在审判阶段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1-08-01
26
问题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已经在侦查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在审判阶段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可以受理
B、不予受理
C、对于被害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确有财产可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
D、对于被害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确有财产可供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
答案
A,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90条的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7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用家庭共有财产10万元出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是申请进行企业登记时未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借用王某的小汽车,驾驶过程中因粗心发生剐蹭并导致车前灯损坏。李某去王某常去的汽车维修保养店修理,发生维修费用1000元,后李某告知店里车是找王某借的,汽车修理店遂将此事告知了王某。王某得知后立即通知李某终止借用,同时告知店里要求汽车修理店不得将车交给李
李某的丈夫王某在李某怀孕时因意外死亡,李某独自在医院产下一女,因手续不齐备,医院拒绝出具出生证明。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中国辉煌公司进口的—批货物,由破浪航运公司承运,投保了平安险。海运途中,因恶劣天气导致船舶搁浅和货物的湿损,为脱浅抛弃货物造成了部分损失。货物最后延迟到达目的港。在港口卸货时,12包货物落入海中。依《海牙规则》及国际海洋运输保险实践,关于相关损失的赔偿,下
中国沈阳某进出口公司电告法国某贸易公司,以FOB(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条件出售一批服装,信用证付款。广州公司将货物装上“玛丽”号轮船,整批货物分装在三个集装箱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受《海牙规则》调整)。当承运船舶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疏忽,
我国商务部在对来自甲国的进口某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后,初裁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临时反倾销措施的陈述哪些是正确的?()
甲、乙两国均为WTO成员国。甲国对来自乙国的香水征收20%的消费税。但仅对本国的同类香水征收10%的消费税。为此,乙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区公安分局以李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李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李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结底都是应当由这个基础来说明。”关于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一患者行右侧腮腺浅叶和肿物切除及面神经解剖术,术中结扎腮腺导管且术后未使用负压引流装置,应选择的绷带加压包扎方法是
老年心力衰竭患者症状加重的最常见诱因是
下列主要作用于髓袢升支粗段皮质部和髓质部的利尿药是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特点不包括()。
根据购买力平价理论,决定汇率长期趋势的主导因素是()。
Alittleboyinvitedhismothertoattendhisschool’sfirstteacher-parentmeeting.Tothelittleboy’s【C1】________,shesaids
购买一台计算机,原价1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00元,折旧年限为5年,则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第一年折旧额为()元。
教学评价就是对教学结果的评价。
从行政功能的角度,行政方法可以分为计划方法、()、组织方法、领导方法、协调方法等。
ゆめ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