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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某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某县检察院逮捕,某县法院以柴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柴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后经省高级法院再审,柴某被改判无罪,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46,单)
柴某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某县检察院逮捕,某县法院以柴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柴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后经省高级法院再审,柴某被改判无罪,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46,单)
admin
2014-02-24
46
问题
柴某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某县检察院逮捕,某县法院以柴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柴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后经省高级法院再审,柴某被改判无罪,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46,单)
选项
A、县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决,应予赔偿
C、若此案依程序由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审理应依法不公开进行
D、若此案最终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决定书应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发,加盖法院赔偿委员会印章
答案
C
解析
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二审法院市中级法院改判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决是生效判决。但是,根据《国家赔偿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据此,在本案中,市中级法院改判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依法不予赔偿;但县检察院的逮捕依法应当给予赔偿,故A、B项错误。
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也可见,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是不公开进行的。故C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20条的规定,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加盖人民法院印章。D项错误。因为从理论上讲,赔偿委员会作为内设机构无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行为。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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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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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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