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共同诉讼情形表述正确的有:

admin2009-02-14  42

问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共同诉讼情形表述正确的有:

选项 A、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B、共有财产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也应作为共同诉讼人
C、涉诉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应当作为共同诉讼人
D、部分继承人起诉的,被通知的其他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以不作为共同原告

答案1,2,4

解析 本题考查《民诉法意见》规定的必要共同诉讼的各种具体情形。ABC选项分别为第55条、第56条、第47条的内容。第55条规定:“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第56条规定:“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而《民诉法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故D选项表述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58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