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

admin2021-05-14  30

问题 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

选项 A、属人原则
B、保护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D、属地原则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在我国船舶上犯罪就被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本题中,在我国客轮上外国人针对我国公民犯罪,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因此,确立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的只能是属地原则。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26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