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真题)《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请分析: 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admin2016-04-14  46

问题 (2014年真题)《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请分析:
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选项

答案本条规定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要特点有三项:a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等三要素构成,且区分所有人的身份也具有多重性,既是专有权人,又是共有所有人,还是管理建筑物的成员权人,此有别于单一的不动产所有权。b整体性。这是指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者共为一体不可分离。在转让、继承、抵押时应将三者一起转让、继承、抵押。c专有权的主导性,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d客体的多元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而不是仅局限于其中的一部分。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特征、第二节中的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集专有权、共有权、成员权于一体的复合性权利。在城市和城市化日益发展的今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事关老百姓“衣食住行”中的“住”,地位可想而知。考生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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