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2006年2月,某甲(20岁)和某乙(18岁)两人初次见面,彼此印象很好,于是隐瞒各自的年龄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后,二人之间经常吵架,感情不和。生育丙后因照顾孩子问题矛盾更加突出,2008年8月,二人协商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admin2009-11-26  38

问题 案例二:2006年2月,某甲(20岁)和某乙(18岁)两人初次见面,彼此印象很好,于是隐瞒各自的年龄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后,二人之间经常吵架,感情不和。生育丙后因照顾孩子问题矛盾更加突出,2008年8月,二人协商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未能达成协议。
根据案例二,回答下列题目:
如果某甲向法院起诉离婚,审判人员可以通过多个方面来判断甲乙二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判断的基础的是(  )。

选项 A、看婚姻基础
B、看婚后感情
C、看夫妻是否分居
D、看离婚原因

答案C

解析 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可以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只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才能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分居与否是不能作为判断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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