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卷二第64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admin2018-06-27  46

问题 (2016年卷二第64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选项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违反法定程序的
C、滥用职权的
D、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的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是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间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在行政复议中,如果原先的具体行政行为没错,那就维持;如果该做的没做,那就要求去做;如果做错了,那就变更、撤销或者是确认违法。本题4个选项都是做错的情形,故选项A、B、C、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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