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卫生防疫站对王某经营的餐馆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厨师在操作间未戴帽子,备用餐具有油腻及小飞虫,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两天后对王某处以200元罚款。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卫生防疫站向法院提供了检查笔录。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0-11-19  31

问题 (2003年)卫生防疫站对王某经营的餐馆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厨师在操作间未戴帽子,备用餐具有油腻及小飞虫,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两天后对王某处以200元罚款。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卫生防疫站向法院提供了检查笔录。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检查笔录应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B、检查笔录应加盖卫生防疫站的公章
C、检查笔录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名
D、法院对检查笔录进行审查时,制作笔录的执法人员必须出庭

答案A

解析 A选项当选。《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可见行政机关的检查笔录应当至少由2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B选项不当选。最高法院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1款第4项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可见对于检查笔录是不需要加盖行政机关的公章,只要由行政执法人员及相关人员签章即可。   
C选项不当选。最高法院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现场笔录并非必须由当事人签名,当事人不愿意签名的,只要注明原因即可。   
D选项不当选。最高法院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一)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二)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三)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四)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五)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可见在司法解释中并没有要求制作笔录的执法人员必须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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