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公司业务主任王某给客户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以下哪些事项未记载时该支票无效?
某公司业务主任王某给客户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以下哪些事项未记载时该支票无效?
admin
2014-04-28
19
问题
某公司业务主任王某给客户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以下哪些事项未记载时该支票无效?
选项
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B、付款地
C、出票地
D、付款日期
答案
1
解析
本题考查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票据法》第85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第87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据此,选项A未记载时该支票无效,选项B、C未记载时该支票有效。支票是见票即付,故没有记载付款日期的必要,选项D排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u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作者甲将自己创造的一部小说交乙出版社出版,但双方始终未签订出版合同。事后,该作者又与丙出版社签订了专有出版合同,将此书交丙出版。现乙对甲和丙提出异议。本案依法应如何认定?()
甲与乙、丙系父子三人,甲去世时,留下房屋一间,乙、丙二人继承后约定暂不进行分割,由乙暂时居住。由于年久失修,该房屋墙壁出现裂缝,乙请施工队进行了维修。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甲、乙两公司因担保合同发生争议,争议数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现依据担保合同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本案应按下列哪项组成仲裁庭?()
2006年12月3日,甲向乙借款30万元,并且以自己的在建房屋作为担保。双方约定,在甲向乙交付借款后15天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但是,在款项交付15天后甲拒绝办理登记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假
张某既能干又热心,同事、邻居、朋友都对其非常信任,常委托其代做一些事情。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为?
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对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张某虽年方15,但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一项。张某之父与一所希望小学订立赠与合同,将该实用新型的专利权赠送给该希望小学,借以帮助该小学筹集资金。关于该赠与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符合萎缩的病变是
阻断止血法降压止血
见证取样检测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 )所进行的检测。
根据民法理论,下列属于依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举证责任方式划分的是()。
()是贴现信用社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中央信用社的转让票据的行为。
“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光未然、冼星海创作的《黄河大合唱》表达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民的心声,激发了全民族的抗战热情。他们在艺术创作上取得的成功给我们的启示是()。
化农民与农民化的关系是
下列有关宋朝法律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Migrant(移民的)WorkersInthepasttwentyyears,therehasbeenanincreasingtendencyforworkerstomovefromonecountryto
Thegreattragedyoflifeisnotthatmen______,butthattheyceasetolove.(2013年3月中国科学院考博试题)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