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两份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50吨面粉,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磨面机器一套。至合同履行期,甲公司不愿履行合同,提出双方相互抵销,乙公司不同意抵销。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双方债权债务( )。

admin2008-10-08  31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两份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50吨面粉,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磨面机器一套。至合同履行期,甲公司不愿履行合同,提出双方相互抵销,乙公司不同意抵销。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双方债权债务(    )。

选项 A、可以抵销
B、混同
C、不可以抵销
D、等价部分抵销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抵销”是引起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根据《合同法》第99、 100条的规定,抵销应具备以下条件:(1)双方债权的存在;(2)双方债权均届清偿期;(3)抵销的债权和抵销的债务须在对待的当事人之间存在;(4)抵销的债务须是同种类的给付,若非为同种类,可转换成金钱债权之债的亦可;(5)抵销债务与被抵销债务应效力相等,如自然之债与一般债务不可抵销,附担保之债与无担保之债亦不可抵销。题中甲乙签订两份合同,且不为同种类的债务,根据《合同法》第 100条,在乙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互为抵销债权债务。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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