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 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
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 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
admin
2014-02-18
28
问题
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
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
④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
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20,单)
选项
A、第①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②句正确,其他错误
C、第③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④句正确,其他错误
答案
B
解析
第①句话中的“携带凶器抢夺”如何理解?这是《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主流的观点认为,“携带凶器抢夺”应符合如下三个条件:(1)首先,携带凶器是一种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准备使用的意识。(2)携带凶器本质在于具有随时使用的可能性。(3)携带凶器必须是“携而未用”,即行为人没有“使用”凶器。行为人将随身携带的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实际上已经对被害人形成了一种胁迫的心理,直接适用《刑法》第263条的抢劫罪。实际上,这是一种法律拟制规定,即如果没有《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仍然是一种抢夺行为,只能定抢夺罪。立法上基于这种行为的危害性比一般的抢劫罪的危害更大,因为这种情形下如果被害人反抗的,行为人会使用凶器对被害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刑法将这种不是抢劫的行为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相反,法律的注意规定是指,即使没有该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应该这么做,只是立法再作一次重复的规定来提醒司法工作人员。例如,《刑法》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利用计算机实施诈骗的行为,当然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来就该以诈骗罪论处,《刑法》第287条的规定就属于一种提示性的规定。对于法律拟制型规定,立法者既然有设定犯罪、刑罚的权力,当然可以将不是抢劫的行为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是,立法解释则不同了,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在内,均是说明性的。不是创造性的,当然不能将不是抢劫的行为解释为抢劫行为,也就是不能将携带凶器盗窃的行为解释为抢劫罪。所以第①句话错误。这句话错误的实质在于:将立法解释与立法等同起来。
第②句话正确。类推解释突破了法律的规定进行解释,也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与法律解释的“说明性”的本质相冲突。无论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均不能进行类推。
第③句话错误。在我国,立法解释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前者的效力高于后者,冲突时,立法解释的效力优先。
第④句话错误。无论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均可以运用扩大解释,因为扩大解释并没有超出刑法规范的应有含义,均是被允许的。
最后,附带指出的是,
《刑法》第267条“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这一规定是法律拟制的规定。对于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并将凶器显示于被害人可以直接看到的位置,实施抢夺行为的,直接适用《刑法》第263条的抢劫罪,因为这种情形下的凶器已经构成了一般抢劫罪中的“胁迫”方法。
《刑法》第267条“携带凶器抢夺”应当是指,行为人客观上随身携带了凶器,主观上有准备随时使用凶器的故意,但并未向被害人使用,如未向被害人显示,包括明示或暗示。本题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p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缓刑的考验期限是从—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考验期限是从—起计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起开始计算有期徒刑之期限。被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又被假释的,从—起计算剥夺政
刘某被公安局拘留,在该公安局的拘留行为被确认违法并撤销后,该公安局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采用什么方式对损害刘某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责任?
在某区法院审理郑某抢劫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本案被告人郑某不仅有起诉书所指控的两起抢劫行为,而且涉嫌另两起盗窃案件。为此,检察机关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补充侦查,本案的补充侦查应以下列哪种方式进行?(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分别处理,请判断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哪项?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在法庭辩论阶段,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并规定,受罚款处罚的应当依法缴纳罚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的,公安机关可以按日增加罚款1至5元。这里的200元罚款和1至5元罚款的性质是( )。
下列哪项情况不屑于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江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江某和李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
户籍所在地为南京的贾某在杭州经营一家旅行社。2006年春节期间,贾某发现火车票非常紧缺,于是暗中托关系在车站购入大量的火车票,后以高价出售,数额巨大,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作家辛某得稿酬应纳税所得额为8700元,其交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
随机试题
手工钨极脉冲氩弧焊由于可以通过调节各种焊接参数来控制电弧功率和焊缝成形,所以特别适合于焊接()。
产品开发战略就是指研究开发出与之前完全不同的新产品。
长期使用广谱抗生素可引起
18-8铬镍不锈钢含
A.妇科内诊,基础体温测定B.阴道后穹隆穿刺,基础体温测定C.基础体温测定,HCG测定D.尿妊娠试验,基础体温测定E.B型超声波检查,尿妊娠试验确诊宫外孕(未破损型),最可靠的辅助方法是()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药品广告内容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交流单相回路的电力电缆,不得有金属带、钢丝铠装。()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统计和公布暂行办法》规定,将我国货币供应量分为M0,M1,M2,M3。其中,M0是指()。
以下程序的输出结果是【】。#include<iostream.h>voidfun(){staticinta=0;a+=2;cout<<a<<"";}voidmain()
Thegirlisgazingatherselfinthemirr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