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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李某二人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吴某的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二审判决吴某、李某二人离婚,并且判决该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了该房屋。4月1
吴某、李某二人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吴某的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二审判决吴某、李某二人离婚,并且判决该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了该房屋。4月1
admin
2019-09-18
27
问题
吴某、李某二人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吴某的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二审判决吴某、李某二人离婚,并且判决该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之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且说明理由:
2010年3月1日,房屋所有权人是谁?
选项
答案
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发生应当具有三个条件:①在当事人间存在有效的法律行为,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②当事人一方对不动产有处分权;③已经办理登记.例如:设立不动产的抵押权要办理抵押登记、移转不动产的所有权要办理过户登记等。在本题中,3月1日,李某将房屋出卖给张某,但是并未办理登记,尚未达成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三个条件,因此,物权尚未变动,张某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李某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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