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甲是乙公司的研发人员,为了完成研发任务,甲夜以继日在公司实验室勤奋工作,终于发明了一种抗癌新药。该药品后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了发明专利。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是乙公司的研发人员,为了完成研发任务,甲夜以继日在公司实验室勤奋工作,终于发明了一种抗癌新药。该药品后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了发明专利。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22-12-28
41
问题
甲是乙公司的研发人员,为了完成研发任务,甲夜以继日在公司实验室勤奋工作,终于发明了一种抗癌新药。该药品后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了发明专利。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拥有专利申请权
B、甲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C、甲有权获得奖励或报酬
D、乙公司转让专利权时,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答案
B,C,D
解析
《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因此,本题中该药品可以认定为是职务发明。故A选项错误。
《专利法》第15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故C选项正确。该法第16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故B选项正确。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847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j8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知识产权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知识产权法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由小学到中学,所修习的无非是一些普通的基本知识。就是大学四年,所授课业也还是相当粗浅的学识。世人常称大学为“最高学府",这名称易滋误解,好像过此以上即无学问可言。大学的研究所才是初步研究学问的所在,在这里做学问也只能算是初涉藩篱,注重的是研究学问的方法与实
说明:以Pepsi公司市场部经理DavidJohns的名义给Green先生写一封答复其延期付款要求的信函。时间:6月19日内容:1.感谢Green先生寄来的6,000美元的支票,现在账上的欠款还有4,000美元;2.对延迟付款表示理解,提出还款计
A、Theweakeningdollar.B、Thedeclineinexports.C、Thewarmweather.D、Theglobaleconomicgrowth.C新闻中提到,暖和的天气也影响了工业生产数据。
下列关于科学库存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其向更方便的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所涉及的情形包括()
某国内企业为筹集资金,将自己所有的矿泉壶专利权转让给国内某实业公司,双方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该合同须经何种程序才能生效?()
试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的区别。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反向假冒
商业秘密
随机试题
下列各选项中,可解除有机磷中毒时烟碱样毒性作用的是
骨髓检查原始单核细胞35%,原始粒细胞24%,幼稚单核细胞15%,早幼粒细胞8%,诊断
下列哪项不是A型行为特征
T4的感觉神经平面的关键点为
A.寒湿痢B.湿热痢C.休息痢D.虚寒痢E.阴虚痢以痢下赤白黏冻,白多赤少,或为纯白冻,里急后重为主症的是
男,28岁。牙龈疼痛,自动出血3天。检查:腐败性口臭,多个牙的牙龈乳头尖端消失变平,下切牙的龈缘虫蚀状坏死,有灰白膜覆盖。该病的最可能诊断是
赵某因涉嫌强奸,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对赵某的侦查过程中,发现赵某另有多起杀人、抢劫的嫌疑,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赵某的羁押期间应从发现新的犯罪行为之日起重新计算。此时,公安机关应履行下列哪一法律手续?
2012年10月,赵小姐在赶集网上发布信息,欲出售自己的汽车一辆,价格面议,并有该车的详细描述和照片。11月2日,赵小姐与李先生签订买卖合同,价款10万元,约定10日后付款交车。11月5日,王大妈要买该车,赵小姐告知已卖与李先生,王大妈愿出11万购买,赵小
理想液体与实际液体的主要差别在于:
在分析经济波动状况的指标体系中,可以预测总体经济运行轨迹的指标称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