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写字楼工程,地下2层,地上18层。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垂直运输采用塔吊,装饰装修时采用外用电梯,结构施工外脚手架采用扣件式钢管落地脚手架,模板工程采用竹胶板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撑体系。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结构施工至三层时

admin2020-09-15  37

问题 背景:
某写字楼工程,地下2层,地上18层。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垂直运输采用塔吊,装饰装修时采用外用电梯,结构施工外脚手架采用扣件式钢管落地脚手架,模板工程采用竹胶板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撑体系。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结构施工至三层时,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安全巡查,发现安全技术交底只有交底人签字。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只对管理人员进行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事件二:结构施工至十七层时,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组织自评。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最终评分汇总表得分78分。检查项目中有多项存在安全隐患,项目部及时安排整改。
问题:
事件一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选项

答案不妥之处一:安全技术交底只有交底人签字。 正确做法:安全技术交底还应有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的签字确认。 不妥之处二: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只对管理人员进行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正确做法: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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