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admin2014-02-10  8

问题 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选项

答案A银行可以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为共同被告,也可以饮料公司或保健品厂为被告。因为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同上第3题的解析,饮料公司欠A银行的100万元产生在公司分立之前,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分立后的法人对此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所以A银行可以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为共同被告,也可以饮料公司或保健品厂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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