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购买新开发的精密电脑一部,价款2万元,约定分10个月支付,但在价款全部清偿前,甲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甲受领电脑后,现已支付8个月价款。根据以上案情,请问答以下问题: 设该电脑送回乙处检查,乙擅自将该电脑出售于丁并履行了交付,甲能否向丁主张权利?如果

admin2013-02-02  58

问题 甲向乙购买新开发的精密电脑一部,价款2万元,约定分10个月支付,但在价款全部清偿前,甲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甲受领电脑后,现已支付8个月价款。根据以上案情,请问答以下问题:
设该电脑送回乙处检查,乙擅自将该电脑出售于丁并履行了交付,甲能否向丁主张权利?如果能,请说明理由;如果不能,请问甲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选项

答案甲不能向丁主张权利,只能向乙请求损害赔偿。 本题考查附条件买卖中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处分。在条件成就前即甲付清全部价款前,乙仍为电脑所有权人,仍有权处分电脑所有权。无论丁是否为善意,丁均可取得电脑的所有权。甲不得对丁主张权利,只能以期待权受侵害为由向乙主张损害赔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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