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了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

admin2010-01-30  35

问题 当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了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

选项 A、属人原则
B、保护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D、属地原则

答案D

解析 属地管辖原则即领土原则,主张凡是发生在一国领土内的一切犯罪活动,都受到这个国家刑法的管辖。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实际上就是属地管辖原则的体现。应当注意,我国刑法并没有采用绝对的属地管辖原则,而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以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为补充的一种原则。理解属地原则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领城内的范围,除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外,还有拟制领土——船舶、航空器;(2)关于犯罪地标准问题,既包括行为地,也包括结果地;(3)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包括: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法》第11条);B.民族自治地方 (《刑法》第90条);C.港、澳和台湾地区(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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