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某以其别墅作抵押,先后向农业银行借款100万元,工商银行借款300万元,建设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建设银行与农业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工商银行并不知情。因文某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

admin2013-08-13  40

问题 文某以其别墅作抵押,先后向农业银行借款100万元,工商银行借款300万元,建设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建设银行与农业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工商银行并不知情。因文某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农业银行100万元、工商银行300万元、建设银行200万元
B、农业银行得不到清偿、工商银行100万元、建设银行500万元
C、农业银行得不到清偿、工商银行300万元、建设银行300万元
D、农业银行100万元、工商银行200万元、建设银行300万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本题中,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协议变更抵押权的顺位,未经抵押权人工商银行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虽然排在第一位的抵押权人建设银行有500万的债权,但是其中只有100万可以先于工商银行受偿,否则就对工商银行造成了不利影响,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至于建设银行的其余200万债权,只有工商银行受偿300万之后,才可以受偿,所以最终受偿顺序应如下:建设银行的100万债权~工商银行的300万债权一建设银行的400万债权一农业银行的100万债权。但因为价款只有600万,所以最终实际上农业银行的100万债权无法得到清偿,C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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