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G,H,J,K,L,M和O七人结伴出游。在他们4天的露营生活中,每天要安排两个人值班为大家做饭。要求这4天的人员安排不能重复,且恰好有一人值班两天。此外,值班安排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J要排在H值班的次日。 (2)值班两天的那个人必须排在第四天,不能
G,H,J,K,L,M和O七人结伴出游。在他们4天的露营生活中,每天要安排两个人值班为大家做饭。要求这4天的人员安排不能重复,且恰好有一人值班两天。此外,值班安排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J要排在H值班的次日。 (2)值班两天的那个人必须排在第四天,不能
admin
2017-01-05
26
问题
G,H,J,K,L,M和O七人结伴出游。在他们4天的露营生活中,每天要安排两个人值班为大家做饭。要求这4天的人员安排不能重复,且恰好有一人值班两天。此外,值班安排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J要排在H值班的次日。
(2)值班两天的那个人必须排在第四天,不能排在第三天。
(3)G必须与J和O中的某一个人排在同一天。
(4)第一天或第二天至少有一天安排K。
(5)O必须排在第三天。
以下哪个人可以排在任意一天?
选项
A、H。
B、J。
C、K。
D、L。
答案
D
解析
根据条件(1)若H值班一天则不能排在第四天。若H值班两天,则H排在第二天且J必须在第三天,矛盾。所以H不能任意安排。且J必然不能排在第一天。根据条件(4)K也不能任意排列。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K3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总经理:我主张小王和小孙两人中至多提拔一人。董事长:我不同意。以下哪项最为准确地表述了董事长实际上同意的意思?
员工诚实的个人品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一种新型的商用测谎器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聘用诚实的员工。著名的QQQ公司在一次对300名应聘者面试时使用了测谎器,结果完全有理由让人相信它的有效功能。当被问及是否知道法国经济学家道尔时,有1/3的应聘者回答知道;当
“扑尔思”岛上的土著居民分为骑士和无赖两部分,骑士只讲真话,无赖只讲假话。甲和乙是岛j三的两个土著居民,关于他俩,甲说了以下这句话:“或者我是无赖,或者乙是骑士。”根据以上的条件。可推出以下哪项结论?
亚利桑那大学心理学研究人员运用一套实验设备,对一批志愿参与者进行心理测试。结果发现,最快乐的人独处的时间比最不快乐者少25%,说话的时间则多70%。最快乐的人进行实质性谈话比最不快乐者多一倍,而闲聊则仅为后者的1/3。根据以上研究,最有可能得出以下
最近的一项研究指出:“适量饮酒对妇女的心脏有益。”研究人员对1000名女护士进行调查,发现那些每星期饮酒3~15次的人,其患心脏病的可能性较每星期饮酒少于3次的人为低。因此,研究人员发现了饮酒量与妇女心脏病之间的联系。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不可能削
某届“百花奖”评选结束了。甲电影制片厂拍摄的《黄河颂》获得最佳故事片奖,乙电影制片厂拍摄的《孙悟空》获得最佳美术片奖,丙电影制片厂拍摄的《白娘子》获得最佳戏曲片奖。授奖大会以后,甲厂的导演说:“真是有趣得很,我们三个人的姓分别是三部片名的第一个字,而且,我
某机关精简机构,计划减员25%,撤销三个机构,这三个机构的人数正好占全机关的25%。计划实施后,上述三个机构被撤销,全机关实际减员15%。此过程中,机关内部人员有所调动,但全机关只有减员,没有增员。如果上述断定为真。以下哪项一定为真?I
某仓库失窃,四个保管员因涉嫌而被传讯。四人的供述如下:甲:我们四人都没作案。乙:我们中有人作案。丙:乙和丁至少有一人没作案。丁:我没作案。如果四人中有两人说的是真话,有两人说的是假话,则以下哪项断定成立?
随机试题
下列不属于乙型肝炎传播途径的是
A.葡萄糖B.1-磷酸果糖C.6-磷酸果糖D.1-磷酸葡萄糖E.6-磷酸葡萄糖直接生成时需要消耗能量的物质是()
英汉对照术语A、药物信息B、循证医学C、治疗失败D、药物经济学E、单剂量配方系统EBM(Evidence-basedMedicine)
患者服用有机磷农药,给予阿托品治疗后出现瞳孔较前扩大,颜面潮红,口干,皮肤干燥,心率加快。此时症状称为()
宋某因与刘某的母亲有仇,故意致15岁的刘某重伤。在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时;刘某的母亲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刘某医疗费等人民币4000元。请问,刘某的母亲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图1.18为某城市的总体规划示意图,表达了城市干道网布置与地形地貌、城市建设用地的关系。试评析其主要优、缺点。
甲乙双方当事人于2月1日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一旦乙收回前欠应收账款,立即给甲的银行账户汇款购买其产品;并约定如果1个月内不能履行,则合同失效。2月10日,乙的银行账户上收到10万元前欠货款,乙于当日即向甲汇款,履行了合同。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
教育法律关系是以()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刑事责任能力:刑事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意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实行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是()。
从1982年的十二大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是邓小平理论基本轮廓的形成时期。这个阶段形成了下列观点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