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成与李文系夫妻,二人均居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李文因患有精神病,到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在长达2年的住院治疗期间,李文不仅病症未减轻,反而加重。因李文婚前隐瞒了曾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江成认为双方已没有夫妻感情,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文离婚。江成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admin2009-02-14  31

问题 江成与李文系夫妻,二人均居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李文因患有精神病,到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在长达2年的住院治疗期间,李文不仅病症未减轻,反而加重。因李文婚前隐瞒了曾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江成认为双方已没有夫妻感情,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文离婚。江成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

选项 A、北京安定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D、双方当事人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

答案4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本题中可排除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而选项D中的婚姻缔结地法院受理的是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之间的离婚案件,也应排除。根据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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