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张先生和几位同事参加了一个“云南五日游”旅行团。在第二天游完石林后,导游把大家带到一个连牌子也没有的“内部商场”。导游称该商场是厂家直销,可以得到更多实惠。 在参观、购物中,热情的售货员主动与张先生攀老乡。老乡见老乡自然

admin2009-03-23  33

问题 2004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张先生和几位同事参加了一个“云南五日游”旅行团。在第二天游完石林后,导游把大家带到一个连牌子也没有的“内部商场”。导游称该商场是厂家直销,可以得到更多实惠。
   在参观、购物中,热情的售货员主动与张先生攀老乡。老乡见老乡自然热情,售货员开始向张先生介绍云南土特产,并称找经理为张先生开一个好价钱,张先生感动之余购买了1300多元的“名贵中药”。购物两个多小时,大家收获颇丰。可让大家有点奇怪的是,团里的人在这个商场差不多都遇见了“老乡”。两天后在另一个旅游景点,张先生等人发现这里也有“名贵中药”,但价格却相差很多,询问导游,导游回答这里都是假货。后来,游客们才知道,导游只要把客人带到商场,买不买东西没关系,老板都会按一位客人30元给导游提成,如果客人购物,老板还会按照购物价的25%给导游提成。张先生等游客感到受了骗,向该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经旅游质监部门查实,张先生等人所购“名贵中药”多为假货,损失近万元。
   请结合有关旅游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导游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为什么?
   (2)根据有关法规,对张先生等游客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什么?
   (3)根据有关旅游法规,对该导游及其所在旅行社应给予哪些处罚?

选项

答案(1)本案中导游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导游人员的法定义务。即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从本案情况看,导游人员有与经营者串通,欺骗旅游者的故意:带领旅游者到没有牌子的“内部商场”; “商场”售货员认“老乡”;回答旅游者询问说别处都是假货等行为均表明其故意。 (2)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质量保证金有关规定,对张先生等旅游者的损失应该由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导游人员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即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的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3)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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