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杜绝“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下列哪一做法无助于消除此现象?(2016年卷一7题,单选)
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杜绝“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下列哪一做法无助于消除此现象?(2016年卷一7题,单选)
admin
2017-11-28
16
问题
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杜绝“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下列哪一做法无助于消除此现象?(2016年卷一7题,单选)
选项
A、甲市将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承诺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依法及时处理
B、乙区通过举办“群众吐槽会”建立群众利益沟通机制
C、丙县通过地方戏等形式普及“即使有理也要守法”观念
D、丁市律协要求律师不得代理群体性纠纷案件
答案
D
解析
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等方面发挥着特殊的作用。D项做法不利于纠纷的合法合理解决,故D项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F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上诉人说法不正确的有()。
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司考2007.2.44)
沙河乡人民政府批准了小河村村民甲建房申请。但当甲开始建房时,乙发现甲占了应属自己的一部分宅基地,甲、乙两人遂发生争执,甲以自己有乡政府批准文件为由不予让步。乙对该批准行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
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书面审理情形的有()。
下列关于上诉提起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甲有乙、丙两子。甲与乙曾订立赡养协议,并将自己的10棵荔枝树全部给乙。县政府向乙颁发了10棵荔枝树的林权证。甲去世后,丙认为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犯,要求镇政府处理。镇政府重新分割了荔枝树,还派员将荔枝果摘下变卖,保存价款3000元,烂果400斤交由乙处理。乙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二审审查内容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和备案的哪一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下列选项中是二者之间的区别有()。
随机试题
患儿,男,8个月,体重8kg。腹泻3天,大便呈水样,无腥臭味,每日腹泻10余次,伴频繁呕吐。患儿精神欠佳,皮肤弹性差,前囟、眼窝明显凹陷,8小时未排尿,测血钠138mmol/L,医嘱给予静脉补液。考虑该患儿腹泻原因是()
计算建筑物折旧额时,按使用建筑物而产生的磨灭或破损以及风吹日晒的侵蚀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的损坏来计算折旧,称为()。
编制预算定额时,在正常情况下,机械台班消耗量中机械幅度差的内容包括()。
票据一经背书转让,票据上的权利也随之转让给()。
审计范围是指注册会计师为实现会计报表审计目标应当实施以及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审计程序。( )被审计单位销货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于 2005年12月30日发货给A公司,货款50万元,2005年12月31日办妥托收手续,确认收入入账。2006年1月10日收
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__________,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__________,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依次填入画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题。2011年来华留学生(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总人数比上年增长27521名,同比增幅为10.38%。其中自费生总人数266924名,比上年增长24224名,其他均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共计25687名。按国家统计,2
巴西火蚁目前在美国南部大量滋生。与巴西的火蚁不同,美国的火蚁一巢中有两只蚁后,这种火蚁比一巢中只有一只蚁后的火蚁更有侵略性,它们几乎消灭了其巢穴附近的所有昆虫以独占食物来源,因而火蚁的数量迅速增长。在巴西由于火蚁的天敌能限制火蚁的数量,所以把这些天敌引进美
有以下程序 #include<stdio.h> main() {chars[]="012xy\08s34f4w2"; inti,n=0; for(i=0;s[i]!=0;i++) if(s[i]>=’0’&&s[i
Fordecades,AmericanshavetakenforgrantedtheUnitedStates’leadershippositioninthedevelopmentofnewtechnologies.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