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特公司与日本三木公司签订合同买卖某数码产品,合同选用的贸易术语为CIF(大连),约定的交货时间为2011年7月1日~10日。下列哪项属于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 )

admin2017-08-01  34

问题 中国华特公司与日本三木公司签订合同买卖某数码产品,合同选用的贸易术语为CIF(大连),约定的交货时间为2011年7月1日~10日。下列哪项属于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     )

选项 A、在2011年7月1日~10日中的任一天,中国华特公司应将货物在大连港交给承运人
B、在2011年7月1日~10日中的任一天,中国华特公司应使货物装船完毕
C、在2011年7月1日~10日中的任一天,日本三木公司应将货物在大连港交给承运人
D、在2011年7月1日~10日中的任一天,日本三木公司应使货物装船完毕

答案D

解析 CIF术语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贸易术语为CIF(大连),大连为目的港,中国华特公司是买方,选项AB错误。CIF的交货地点为装运港。属于装运合同,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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