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

admin2017-07-13  28

问题 某生产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己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
下列关于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答案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Cj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