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6 7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 000万元,增值税1 139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5万元,销售费用350万元(含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2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120万元,办公室房租4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万元)

admin2010-02-25  53

问题 某企业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6 7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 000万元,增值税1 139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5万元,销售费用350万元(含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2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120万元,办公室房租4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万元),投资收益70万元(国债利息10万元,购买上市公司债券利息26万元,从甲企业分回股利34万元),营业外支出6万元(系违反购销合同支付的违约金)。
   其他相关资料:甲企业所得税税率15%;当年8月1日起租用办公室,一次性支付之年房租;企业已预缴所得税480万元;本企业所得税税率2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计算该企业2008年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该企业2008年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
   (3)计算该企业2008年投资收益的调整数;
   (4)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6)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补(退)的所得税。

选项

答案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6 700×15%=1 005(万元),实际为200万元,可据实扣除,故可扣除的销售费用为350万元。 (2)①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且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的60%=120×60%=72(万元) 营业收入的5‰=6 700×5‰=33.5(万元) 允许扣除33.5万元,应调增120-33.5=86.5(万元)。 ②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按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应计入费用的租金=48÷12×5=10(万元) 应调增48-10=38(万元)。 ③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应调增5万元。 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600-86.5-38-5=470.5(万元) (3)①国债利息免税,调减10万元; ②分回股利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故补计应税所得额=34÷(1-15%)-34=6(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6 700-3 000-25-350-470.5+70-10+6-6=2 914.5(万元) 或=6 700-3 000-25-350-600+70-6+86.5+38+5-10+6=2 914.5(万元) (5)应纳企业所得税=2 914.5×25%-34÷(1-15%)×15%=722.63(万元) (6)应补所得税=722.63-480=242.63(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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