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6年真题)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
(2016年真题)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
admin
2016-09-06
23
问题
(2016年真题)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
选项
A、甲自己承担
B、乙承担全部责任
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
D、该高校与乙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
A
解析
乙投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此为意外事件,乙不承担责任,甲的损害应由自己承担,选A项。注意:《侵权责任法》第38~40条规定的学教事故责任中所指的学生,仅指未成年学生,如果是成年学生,应适用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则。此外,事故的种类,包括学生本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不包括学生在学校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事故,对此,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确定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8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种情形不得假释?()
以下关于认识错误和盗窃罪的各种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哪些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甲下班途中捡到一条狗,带回家饲养时发现当天的报纸刊登出一条寻狗启事,“如有送还者,酬谢5000元”。甲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捡到的狗,便牵狗归还。但甲向失主索取酬金时,遭到拒绝,则依照《物权法》的规定()。
民法上的“有限责任”是指()。
吴某因实施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因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据此,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下列哪项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
被告人钱某与孙某有私怨。钱某为了报复孙某,在孙某与其邻居(三户)公用厨房里装上了炸药和雷管,引起爆炸着火,烧毁炊事用具、一家用户全套家具及3000余元的存折,并将孙某的爱人炸成重伤。钱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随机试题
社区发展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倡导并在世界范围内推广是在()
落红不是无情物,________。(龚自珍《己亥杂诗》)
控制物又称质控品,质控品分
属于生物学死亡期的特征有
下列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阅览室设计的叙述,错误的是()。
企业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应借记的科目是()。
警察是国家实行阶级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管理社会的司法机构。()
利用ADS1.2工具软件来开发基于ARM微处理器的嵌入式系统应用程序时,下面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Windows2003系统下DHCP服务器参数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Tasteissuchasubjectivematterthatwedon’tusuallyconductpreferencetestsforfood.Themostyoucansayaboutanyone’s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