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签订一份试用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试用期。之后,双方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没有达成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签订一份试用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试用期。之后,双方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没有达成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4-02-08
40
问题
甲乙签订一份试用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试用期。之后,双方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没有达成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应适用法律规定的6个月试用期
B、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如果不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应由出卖人确定
C、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D、试用期间,买受人没有对质量提出异议的,则应当购买标的物
答案
B,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70条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由出卖人确定。据此,B项正确,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8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再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刘胜诉杨帆借款纠纷一案由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收到判决书后,刘胜在上诉期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林武取得一张北京大同有限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是上海虹口区工商银行。林武到青岛出差时不慎将该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无人申请权利,该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
刘某,60岁,早年丧妻,有两子一女:刘甲、刘乙、刘丙。2005年2月刘某与孙某结婚,刘甲、刘乙、刘丙对此非常不满,认为孙某与自己的父亲结婚会影响自己继承刘某的财产。三人私下订立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规定:刘某所有的12间住房三人每人4间,存款15万元每人5万
债务人李某在收到甲法院的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是向另一有管辖权的乙法院起诉,则甲法院支付令的效力如何?()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标志可以在成员国之间取得优先权保护?()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兰屯公司与九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九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被要求予以回避,仲裁委员会依法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A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为10万元,A欠甲10万元,甲欠合伙企业货款28万元,合伙企业欠乙30万元,现合伙企业、甲、乙都各自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以上当事人主张债权时提出的下列主张应当支持的是:()。
随机试题
__________指所形成的动作方式对各种变化的条件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动作的执行达到高度的完善化和自动化。
Theelephantistheonlyanimalintheworldwithatrunk(theverylongnoseofanelephant),Itusesitstrunk【21】manyways.I
患者,女,26岁。产后第3天出现寒战、高热,腰痛,尿痛,下腹痛,检查:肾区叩击痛,耻骨上压痛,尿白细胞30个/高倍视野,尿蛋白(+),血白细胞18×109/L,中性0.86。其诊断是
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复合式项目组织结构的最大特点是()。
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将积极创造有利于金融创新的制度和法律环境,及时修订不适应金融创新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监管有效性。()
x,y满足不等式已知m=2x+y,则m的取值范围是().
甲取得了30年期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10年后,乙在甲的土地上设置了地役权,则地役权的最长期限为()。
在软件开发中,需求分析阶段可以使用的工具是()。
Howdofilmsgetnominated?Isthereaninitialballotbeforethefinalone?(89)TheAcademysendsoutanemptyballotto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