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0年1月甲向乙借贷10万元,未约定履行期间。2012年2月,甲、乙关系恶化,乙遂要甲还款,甲明确表示拒绝。2014年2月,乙遭遇车祸成植物人,法定代理人迟迟无法确定。2014年4月,甲念及旧情,前来看望乙,并主动还款3万元。2015年12月,乙恢复意
2010年1月甲向乙借贷10万元,未约定履行期间。2012年2月,甲、乙关系恶化,乙遂要甲还款,甲明确表示拒绝。2014年2月,乙遭遇车祸成植物人,法定代理人迟迟无法确定。2014年4月,甲念及旧情,前来看望乙,并主动还款3万元。2015年12月,乙恢复意
admin
2019-09-18
40
问题
2010年1月甲向乙借贷10万元,未约定履行期间。2012年2月,甲、乙关系恶化,乙遂要甲还款,甲明确表示拒绝。2014年2月,乙遭遇车祸成植物人,法定代理人迟迟无法确定。2014年4月,甲念及旧情,前来看望乙,并主动还款3万元。2015年12月,乙恢复意识并于2016年8月向甲主张权利。甲表示:“只愿再还4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乙之间的诉讼时效应于2012年2月起算
B、甲、乙之间的诉讼时效应于2014年8月中止
C、甲、乙之间的诉讼时效应于2014年4月中断
D、甲表示:“只愿再还4万元”将导致剩余全部债务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答案
A,C,D
解析
依《民法总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此外,如果债务履行期间不明确。那么债权人首次请求债务人履行之时,如果双方约定了宽限期,那么应当自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人明确拒绝,那么应当自拒绝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在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则,在甲明确表示拒绝后,开始起算诉讼时效3年,自2012年2月起至2015年2月止。因而,A选项正确。债权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及于剩余债权;债务人对同一债务中的部分债务进行履行(包括承诺履行)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及于剩余债务。在本案中,2014年4月,诉讼时效尚未经过,甲主动还款3万元便是部分履行,导致全部诉讼时效中断并且重新起算,亦即自2014年4月起至2017年4月止。此后,2016年8月,诉讼时效尚未经过,甲表示还款4万元便是作出部分履行承诺,导致全部诉讼时效中断并且重新起算,因而,C、D选项正确。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债权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止。在本案中,2016年8月并不处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期间,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因而,B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8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画家甲为办画展向朋友乙借款5万元,并将自己的一幅画交给乙作担保,要求其妥善保管。双方约定1年内甲还款取画,否则该画即归乙所有。现乙对该画()。
甲房地产公司欲开发一栋商品房,但由于资金紧张,需要预售,乙看中一套A房屋,于是甲乙签订了A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在2015年4月1日房屋已经建成,因为房地产行情上涨,甲与丙又签订了A房屋的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又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卖给乙,则房屋的交付方式属于()。
下列关于共同共有的说法错误的是
以下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关于法定继承的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的担保的担保方式是()。
随机试题
A.脾肿大B.腹水C.腹壁静脉曲张D.出血倾向及贫血E.痔静脉曲张属于肝硬化肝功能减退临床表现的是
A.弯曲状B.板片状或浅槽状C.卷筒状或槽状D.卷筒状或双卷筒状E.反曲状厚朴的形状为
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储蓄存款的分类不包括()。
下列有关仲裁协议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有()。
由于技术和经济原因,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载工具都有其适当的容量范围,从而决定了运输线路的()。
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大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心会损坏房屋,多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即将来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的是()
下列对应用层协议的说法中错误的是(52)。
A、 B、 C、 A询问手段、方法的how疑问旬→回答具体手段
Hegaveabrief______ofthehistoryoftheuniversitybeforetheopeningoftheconferen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