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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者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该权利称为( )。
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者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该权利称为( )。
admin
2009-02-15
42
问题
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者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该权利称为( )。
选项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答案
C
解析
如果双方履行义务的时间相同,则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是后履行的一方抗辩先履行的一方,则为后履行抗辩权;如果是先履行的一方抗辩后履行的一方,则为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适用于在一般保证情形下保证责任的拒绝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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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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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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