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6-28
36
问题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规则和标准在不同国度是存在差别的。比如就解释标准而言,英美法系国家侧重客观主义,即从行为人角度探求法律真意;而大陆法系国家侧重主观主义,即探求立法者意图。故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律解释的方法是多样的,大体上包括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解释者往往是同时综合使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以寻求法律的真正内涵。故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人们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这些目的又以某些基本的价值为基础,这些目的和价值就是法律解释所要探求的法律意旨。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故选项D的前半段说法正确。但是法律解释具有价值取向性,并不意味着法律解释不具客观性。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及其附随情况,法律解释的任务是探求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这些都是客观的,并非纯主观。故选项D的后半段说法错误。法律解释既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法官适用法律、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公民为了守法,均要对法律规定的含义予以确定。故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2y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我国电视民生新闻的发展历程与趋势。(南京大学,2016)
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废旧塑料包、农膜、秸秆等因处理不当污染环境,甚至威胁到“菜篮子”和“米袋子”的安全。据住建部统计,截至2013年末,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和非无害化处理的仅占37%,全国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只有11%。同期城市生
案例分析。(电子科大2013年研)案例:新华社北京2012年9月28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研究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审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
简述按语的类型及特点。(暨南大学2010年研)
编辑加工。(安徽大学2004年研)下列文字,除标明作者外,均见《人民日报》。如认为需要,请予以再编辑加工(修改处请用规范校对符号)。或指出问题所在。(1)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见鲁迅《魏晋风度和药和酒的关系》)(2)克隆出6头母牛
中国封建时期的五刑制度是在隋《开皇律》中正式确立的。 ( )
下列诸项表述中,能够成立的有( )。
关于《开皇律》的叙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的规则?()
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 ( )
随机试题
黄牛,3岁,出现流涎,嘴角挂有大量泡沫,有食欲但采食后咀嚼缓慢、吐草。诊断本病需进一步进行
参苓白术散组成中有
妊娠期妇女不宜选用的抗菌药物类别是()。
甲和乙共有房屋三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三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设备监理单位的资格等级分为甲、乙两级,各级别设备监理单位应符合设备监理单位定义中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具备()个条件。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虽宣告破产,但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全球金属期货的发源地和目前最大的金属期货交易中心是()。
某工程的年度预算为1260万元,到四月份结束时,已花了458万元。如果在后八个月每月都用了前四个月的均数,问这个年度该工程要超支多少钱?
从高考成绩来看。北京考生的分数并没有“一枝独秀”,但媒体报道,今年清华共录取北京考生295人,在京扩招比例达45.3%;北大扩招33.6%,录取294人。然而清华北大在其他省市录取的考生,少则几人,多则几十、百把人,实在是天壤之别。可见我国高等教育的不公平
Concerningmoneyoranythingelse,conflictsbetweenhusbandandwifeusuallyreflectapowerstruggle.Conflictsbetweenpar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