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

admin2012-10-25  57

问题 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

选项 A、市政府征用某村土地,该村居民认为补偿数额过低申请复议
B、某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率及税额不服申请复议
C、公安机关以张某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其处以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张某申请复议
D、沈某对建设部门违法拆除其房屋的赔偿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答案A,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A、D项属于对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问题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可以进行调解;B项中关于税率及税额的问题是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是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因此,不可以进行调解;C项中属于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因此,可以进行调解。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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