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瑞士罗马表以拍卖的方式卖给公民甲,公民乙将该表盗走并以较低价格卖与公民丙。公民丙又将表丢失,被人捡到送失主招领处。经查,该表原为公民丁所有。现公民甲、丙、丁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该表应归谁所有(  )

admin2009-01-14  60

问题 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瑞士罗马表以拍卖的方式卖给公民甲,公民乙将该表盗走并以较低价格卖与公民丙。公民丙又将表丢失,被人捡到送失主招领处。经查,该表原为公民丁所有。现公民甲、丙、丁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该表应归谁所有(    )

选项 A、应归公民甲
B、应归公民丙
C、应归公民丁
D、应由公民甲、丙、丁共有

答案1

解析 本题考所有权的取得。参见《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公民甲以拍卖方式购买了该手表,其合法取得所有权,乙将手表偷走并不转移所有权,公民丙却以较低价格购得手表,这显然不是善意取得,也不转移所有权。又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的规定,丁在已过招领期限后再主张所有权,法律不予支持,所以最后手表的所有权归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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