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2016-01-15  37

问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撤回申请的申请无须决定批准与否,而直接作出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
C、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D、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可以作出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
(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
(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
根据该条的规定,法院是“应当”而非“可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也即法院对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请求,无须进行审查,而应该直接作出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不存在人民法院是否批准的问题,故A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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