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主要从事货物销售,兼营销售精英课程培训。甲公司20×8年的财务报告于20×9年4月30日批准对外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9年5月1日完成。20×9年4月30日前,甲公司财务人员发现20×8年的会计处理

admin2015-05-13  15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主要从事货物销售,兼营销售精英课程培训。甲公司20×8年的财务报告于20×9年4月30日批准对外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9年5月1日完成。20×9年4月30日前,甲公司财务人员发现20×8年的会计处理中存在下列问题。
(1)20×8年1月10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50%处置,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其中成本为1000万元,利息调整借方余额2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剩余部分债券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500
    ——利息调整    1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500
    ——利息调整    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
本资料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2)20×8年12月15日,甲公司涉及的某项未决诉讼得以判决,法院判决甲公司应支付违约金200万元并支付诉讼费用10万元。该项诉讼为20×7年甲公司与乙公司一项合同违约产生,甲公司在20×7年末已按照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认预计负债150万元并进行了相关所得税处理。甲公司不服从一审判决,继续上诉,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该项案件尚未结案。甲公司代理律师判断二审很可能维持原判。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预计负债    150
    营业外支出    60
贷:其他应付款    210
甲公司20×8年未对该事项涉及的所得税进行任何处理,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将此笔处理中的营业外支出计算在内。税法规定因该事项发生的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3)20×8年12月,因市政规划的需要,甲公司需将一栋厂房拆除,拆除后政府将按照厂房面积给予一定的拆迁补偿款。截至拆除时,甲公司该项厂房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其中原值为2000万元,已计提折旧8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该项计划预计5年执行完毕。20×8年12月,甲公司预计将会收到拆迁补偿款1200万元,预计将发生拆除费用400万元。甲公司在编制20×8年财务报表时将该项厂房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示,列示金额为800万元,同时确认减值损失200万元。
(4)20×8年6月30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项劳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A公司提供为期一年的销售人员培训服务。合同总价款为20万元,款项分两次平均支付,第一笔于20×8年6月30日支付,最后一笔款项于20×9年6月30日培训完毕时支付。至20×8年末,甲公司已发生培训费用8万元,预计还将发生各项培训成本8万元。该项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甲公司预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甲公司20×8年12月31日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8
贷:劳务成本    8
借:预收账款    1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
其他资料: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逐项判断各事项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并编制更正分录。(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各项资料通过一笔分录调整)

选项

答案事项(1)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与剩余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更正 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一公允价值变动 3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300 事项(2)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由于诉讼事项尚未判决,甲公司不应确认其他应付款,同时诉讼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不应计入营业外支出。更正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210 贷:预计负债 2 1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管理费用 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 1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1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5 事项(3)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之一为相应的处置应在一年内完成,本题中拆迁计划时间为5年,不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因此不应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仍应作为固定资产项目列示。更正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2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事项(4)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不能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劳务收入。更正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其他业务收入 2 贷:预收账款 2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0.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0.5 企业因上述更正事项对损益的影响=一10+10+15+200-50-2+0.5=163.5(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3.5 贷:盈余公积(163.5×10%)16.3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63.5×90%)147.15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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