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与丙的商标使用许可,属于( )使用许可。 甲、乙告诉丙“绿蜻蜓”商标已于2005年6月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商标局尚未核准。此时起诉丁商标侵权,人民法院( )。

admin2008-10-08  39

问题 甲、乙与丙的商标使用许可,属于(    )使用许可。
甲、乙告诉丙“绿蜻蜓”商标已于2005年6月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商标局尚未核准。此时起诉丁商标侵权,人民法院(    )。

选项 A、不应当受理
B、应当受理
C、只能等续展核准后受理
D、只能等续展公告后受理

答案B

解析 《商标法》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注册商标续展宽展期内提出续展申请,未获核准前,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本题答案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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