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国某作家出版一部长篇小说,2月份收到预付稿酬20000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又取得稿酬20000元;10月份将小说手稿在境外某国公开拍卖,取得收入100000元,并按该国的有关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0元。该作家以上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

admin2016-06-19  27

问题 2015年我国某作家出版一部长篇小说,2月份收到预付稿酬20000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又取得稿酬20000元;10月份将小说手稿在境外某国公开拍卖,取得收入100000元,并按该国的有关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0元。该作家以上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4480
B、10480
C、14480
D、18800

答案B

解析 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境外某国拍卖小说手稿的扣除限额=100000×(1—20%)×20%=16000(元)
  在境外已纳税款为10000元,应该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16000一10000=6000(元)
  该作家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000)×(1—20%)×20%×(1—30%)+6000=10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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