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制造企业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固定资产价值180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的房产值为12000万元),生产经营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2010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生产A型小客车200000辆,每辆生产成本4万元、市场不含

admin2013-06-11  38

问题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固定资产价值180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的房产值为12000万元),生产经营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2010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生产A型小客车200000辆,每辆生产成本4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7.8万元。全年销售A型小客车190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482000万元。由于该批小客车装船需要,租赁合同记载购货方向厂家支付468万元装卸工具使用费用。
   (2)销售A型小客车400辆给本公司职工,合同约定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1600万元;该公司新设计生产B型小客车50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将其转为企业后勤服务部门自用。市场上无B型小轿车销售价格。
   (3)全年外购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合同记载支付材料价款共计3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950万元。运输合同记载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用11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
   (4)全年发生管理费用50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90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800万元,支付母公司管理费300万元;不含印花税和房产税)、销售费用4600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3800万元)、财务费用210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借款8000万元所支付当年利息780万元,当年金融机构贷款年利率6%)。
   (5)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3600万元(其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500万元;因管理不善库存原材料损失618.6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18.6万元)。
   (6)3月10日,取得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上年股息收入200万元,已知境内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7)10月6日,该汽车公司合并一家专业生产汽车变速器的A公司,A公司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8800万元、全部负债为3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1620万元。合并时汽车公司给A公司的股权支付额为5000万元、银行存款60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
   (8)12月10日,因在环保技术上取得成就,国家有关部门赠送单位高档小汽车2辆作为奖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130万元。该单位将奖励车辆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1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1
   贷:资本公积152.1
   (9)12月20日,取得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500万元(假定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取得直接投资境外公司分配的股息收入600万元,已知该股息收入在境外承担的总税负为15%。
   (10)2010年度,该汽车公司自行计算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下:
   ①增值税=(1482000+1600)×17%-(5950+1100×7%+130×17%)=246162.9(万元)
   ②消费税=(1482000+1600)×10%=148360(万元)
   ③城建税、教育税附加=(246162.9+148360)×(7%+3%)=39452.29(万元)
   ④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4÷10000=32(万元)
   ⑤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482000+1600)+468-190000×4-148360-39452.29-32-1600-600-500-4600-2100-3600+200+600=524023.71(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524023.71×25%=131005.93(万元)
   (说明:假定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该公司小客车消费税税率10%、B型小客车成本利润率为8%,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计算房产税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20%、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4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请列出计算步骤)。
分别指出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错误之处,简单说明理由,并计算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价外收入没有还原,销售给内部职工的产品和自产自用的产品没有按同类市场价、视同销售处理,取得的奖励小汽车,进项税不应抵扣,所以,上述有误导致税前扣除的税金和教育附加有误;漏记房产税和印花税导致管理费用计算错误; 招待费超标扣除;借款利息超标扣除;新技术研发费用没有进行加计扣除;管理不善损失材料进项税未进行转出,导致营业外支出有误;支付其他企业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境内投资分回股息红利免税,不用计入应税所得;获得小汽车奖励,应该并入应税所得,企业没有计入是错误的;合并业务,应该按规定计算合并企业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扣除限额,企业全部扣除被合并企业亏损是错误的;境外分回股息不用全部纳税,而是按境内外税率差补税。 业务招待费限额:900×60%=540小于1485520×0.5%=7427.6,税前扣除540,调增900-540=360万元。 广告宣传费:1485520×15%=222828大于实际发生3800万元,不作调整。 借款利息:780-8000×6%=300万元,调增所得额300万元。 捐赠限额=521236.78×12%=62548.41(万元),实际公益捐赠500万元,不作调整。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800×50%=400万元,调减所得400万元。 调整增加支付的管理费用300万元;获奖调增所得额152.1万元 分回境内投资股息和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所得额=200+500=700(万元) 合并企业扣除被合并企业亏损限额=(8800-3200)×6%=336(万元) 境外分回股息应补税=600÷(1-15%)×(25%-15%)=70.59(万元) 境内应税所得=521236.78+360+300-400-700-336=520460.78(万元) 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s20460.78×25%+70.59=130185.79(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小于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所以,可以申请退税或抵扣下期应纳所得税税额820.14万元。(131005.93-130185.79)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sN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