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审核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正表、附表及相关资料。扼要指出存在影响纳税的问题,计算企业2001年度应补(退)各税税额(需列计算过程,以万元为单位,各步骤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资料:融合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

admin2009-02-15  59

问题 要求:审核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正表、附表及相关资料。扼要指出存在影响纳税的问题,计算企业2001年度应补(退)各税税额(需列计算过程,以万元为单位,各步骤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资料:融合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主要从事各种书籍、报刊杂志印刷、印刷设备的研制开发及生产销售活动。2002年2月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该公司2001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获得如下资料。
   1.企业会计人员编报但尚未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的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部分)如下。

2.注册税务师审核其2001年账证资料时,又摘录如下业务。
   (1)企业在1999年度股份制改造时,请中介机构对其资产进行评估,改制前固定资产账面原值5000万元,评估增值100万元,公司在改制后,按有关制度规定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并确定该批固定净残值率为5%,折旧年限为10年;又于2001年9月交付使用在建工程 A车间,企业账面价值1000万元,按规定使用期限为20年,企业实际按10年计提折旧,净残值率为5%,企业全年累计计提折旧费用为516.17万元。
   (2)企业2001年1月1日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年利率为12%,其中800万元用于A车间基建工程,200万元用于采购材料物资从事生产经营,企业在2001年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了贷款利息支出120万元,全部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借方。
   (3)企业于2001年底,经过清理往来账户,发现一笔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金额8万元,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甲单位                                      8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000
   (4)企业自2001年5月起将闲置房屋一间出租给某饭店使用,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上载明租赁金额为月租金2万元,租赁期自2001年5月1日起至2003年4月30日止。租房合同上已贴印花税5元,按月支付租金。
   2001年共收取租16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6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60000
      企业为出租房屋发生装修费用支出6万元
   借:其他应付款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出租房屋净收益
   借:其他应付款                                  1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0
   (5)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确定开发费用2000年度为120万元;2001年度为150万元,其中新产品设计费7.4万元,原材料、半成品试制费48万元,技术图书资料费4万元,研究机构人员工资72万元,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2.6万元,其他经费6万元。经核实,附表四“管理费用”中核算的工资总额及三项经费中不含研发人员的工资及三项经费84.6万元,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960元/人/月。
   (6)申报表正表第36行“捐赠支出”20万元,其中10万元系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5万元系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减灾委员会”;5万元系直接向某贫困小学发生的捐赠。
   (7)申报表正表第42行“其他扣除费用项目”10万元,其中6万元为银行贷款逾期还款被加收的罚息支出;4万元因环境污染,被环保局处以的罚款。

选项

答案1.存在的问题 (1)折旧费多计提,虚增期间费用。 1)允许列支折旧费={[5000×(1-5%)]/10+[(72+1000)×(1-5%)]/20×(3/12)}万元=(475+12.73)万元=487.73万元 2)企业实际计提折旧费=516.17万元 3)超标准列支=(516.17-487.73)万元=28.44万元 (2)利息支出未按税法规定在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之间合理分配,虚增期间费用。 1)允许税前列支利息支出=[1000×12%×(200/1000)+800×12%×(3/12)]万元 =(14+24)万元=48万元 2)实际列支=120万元 3)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48万元=72万元 (3)无主应付款按税法细则规定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所得税。 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当财务制度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在计算纳税上以税法为准,企业申报表中未将该项予以调整,影响所得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4)出租房收取租金记入“往来”账,隐瞒收入,少缴流转税,影响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5)研发人员工资应并入实发工资总额,与计税工资总额比较进行项目调整。结合附表,企业少调增工资及三项费用,正确结果为: 1)工资支出 ①实际列支1380万元+72万元-福利部门人员工资18万元=1434万元 ②允许列支(1000人-福利部门15人)×960万元×12=1134.72万元 ③超标列支=(1434-1134.72)万元=299.28万元 2)三项经费超标(299.28×17.5%)万元=52.374万元 (6)企业各招待费超标,企业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结果为: 1)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138.6万元 2)允许列支业务招待费=(13200+16-1500)万元×3‰+1500万元×5%。 =(35.148+7.5)万元=42.648万元 3)超标=(138.6-42.648)万元=95.952万元 企业编表时仅调增72.55万元,少调增23.402万元。 (7)广告费支出超标,未作纳税调整。 1)实际列支广告费支出280万元。 2)允许列支广告费=(3200+16)万元×2%=264.32万元 3)超标列支=(280-264.32)万元=15.68万元 (8)捐赠支出中,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可全额在税前扣除;通过民政部门向“减灾委员会”捐赠的5万元可以调整后的所得额按3%以内标准在税前扣除;对直接捐赠给贫困学校的5万元属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全额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9)银行罚息支出6万元可税前扣除,环保罚款4万元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多调增应纳税所得税额6万元。 2.各税计算 (1)营业税 补缴营业税=(16×5%)万元=0.8万元 (2)城建税 补缴城建税=(0.8×7%)万元=0.056万元 (3)教育费附加 补缴教育费附加=(0.8×3%)万元=0.024万元 (4)印花税 补贴印花税=(0.048-0.0005)万元=0.0475万元 (5)企业所得税 1)利润总额=-268.65万元 2)纳税调整增加额累计580.726万元 ①工资支出299.28万元 ②三项经费52.374万元 ③利息支出72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95.952万元 ⑤广告费15.68万元 ⑥捐赠5万元 ⑦折旧支出28.44万元 ⑧罚款支出4万元 ⑨无主应付款8万元 3)纳税调整减少额累计75.9275万元,其中: ①研发费用75万元 ②补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0.9275万元 4)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68.65+580.726-75.9275)万元=236.1485万元 5)应纳所得税额=(236.1485×33%)万元=77.929万元 6)应补企业所得税额=(77.929-1.836)万元;76.093万元差异的考核。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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