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刑法》第64条前段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关于该规定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8题,单选)
《刑法》第64条前段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关于该规定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8题,单选)
admin
2017-11-24
47
问题
《刑法》第64条前段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关于该规定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8题,单选)
选项
A、甲以赌博为业,但手气欠佳输掉200万元。输掉的200万元属于赌资,应责令甲全额退赔
B、乙挪用公款炒股获利50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案发时贬值为300万元),应责令乙退赔500万元
C、丙向国家工作人员李某行贿100万元。除向李某追缴100万元外,还应责令丙退赔100万元
D、丁与王某共同窃取他人财物30万元。因二人均应对30万元负责,故应向二人各追缴30万元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没收违法所得和责令退赔。
A项:犯罪分子从被害人处得到的赃物应该返回被害人;犯罪组成之物、犯罪工具、犯罪创造之物和犯罪所得的报酬依法应该收缴归国库。甲赌博中的赌资属于犯罪组成之物,依法应予以追缴,而非责令退赔。故A选项错误。
B项:乙挪用的公款属于国家的损失,应予返还(退赔)国家,给国家造成多大的损失,就应该赔付相同数额的财产。故B选项正确。
C项:丙的行贿款属于行贿罪的犯罪组成之物,依法应予以追缴,而非责令退赔。故C选项错误。
D项:丁盗窃他人所得财物,属于赃物,应予返还被害人,且只需返还被害人的实际损失30万。故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j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有权制定规章的有()。
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司考2014.2.47)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如果发现行政规章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可以()。
运输公司指派本单位司机运送白灰膏。由于泄漏,造成沿途路面大面积严重污染。司机发现后即向公司汇报。该公司即组织人员清扫被污染路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7.2.86)
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我国行政执法人员可依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进行执法活动,下列选项哪些体现了该程序的特点?()
行政征收法定的原则,要求行政征收的主体法定,根据法律规定及有关法律的授权,能够成为行政征收主体的有()。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
2009年5月,某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共同犯罪的被告人黄某(17岁)、李某(19岁)、蒋某(31岁)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宣告后,黄某和蒋某都以量刑过重
随机试题
采用时间一成本累积曲线编制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时,从节约资金贷款利息的角度出发,适宜采取的做法是()。
支气管哮喘,证见呼吸急促,喉中哮鸣有声,胸膈满闷如塞,咳不甚,痰稀薄色白,面色晦滞带青,口不渴,形寒怕冷。舌苔白滑,脉浮紧。治疗应首选
杨梅舌常见于
患者,女,42岁。近2日自觉胸中烦热,口苦咽干,口疮,腹痛喜暖,大便稀溏,舌尖红,苔黄,脉沉迟。临床诊断是( )。
(2008年)某人第1年年初向银行借款10万元,第1年年末又借款10万元,第3年年初再次借10万元,年利率为10%,到第4年末连本带利一次还清,应付的本利和为()万元。
项目跟踪评价在国际上又称为()。
为了保证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通过()来进行控制。
在不理解的情况下,幼儿也能熟练地背诵古诗,这是()
设有下列的程序段:charstr[]="Hello";char*ptr;ptr=str;执行上面的程序段后,*(ptr+5)的值为______。
根据汉字国标GB2312-80的规定,1KB存储容量可以存储汉字的内码个数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