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制(武汉大学2004年中国近现代史真题)

admin2013-10-02  48

问题 新县制(武汉大学2004年中国近现代史真题)

选项

答案1939年国民政府在全国推行的地方行政制度。1939年9月,国民政府公布《县各级组织纲要》,规定县为地方自治单位,按其面积、人口、经济、文化、交通分为三至六等,受省政府监督办理中央及省委事项;区署为县辅助机关,保、甲、乡、镇为县基层单位,并设县参议会、乡镇民代表会、保民大会、户长会议等机构;原由省处置的税收改由县乡镇处置,作为自治经费的来源。新县制的推行,加强了国民政府对地方的控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iNj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