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其妻乙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其子丙为受益人。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78题)

admin2022-03-16  24

问题 甲为其妻乙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其子丙为受益人。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78题)

选项 A、甲指定受益人时须经乙同意
B、如因第三人导致乙死亡,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赔付责任后有权向该第三人代位求偿
C、如乙变更受益人无须甲同意
D、如丙先于乙死亡,则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金作为乙的遗产由甲继承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受益人的制度、保险金给付、继承。
    根据《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故A项正确。
    人身保险不适用保险代位求偿权,故B项错误。
    《保险法》第41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因此,被保险人乙变更受益人时无须投保人甲同意,C项正确。
    《保险法》第42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D项正确。本题A、C、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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