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第四章 总统 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三十一条 临时大总统为执行法律或基于法

admin2019-08-15  38

问题 阅读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第四章  总统
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三十一条  临时大总统为执行法律或基于法律之委任,得发布命令,并得使发布之。
第三十二条  临时大总统统帅全国海陆军队。
第三十三条  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第三十四条  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条  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第三十六条  临时大总统得依法律宣告戒严。
第三十七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全国接受外国之大使、公使。
第三十八条  临时大总统得提出法律案于参议院。
第三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得颁给勋章并其他荣典。
第四十条    临时大总统得宣告大赦、特赦、减刑、复权。但大赦须经参议院之同意。
第四十一条  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第四十二条  临时副总统于临时大总统因故去职,或不能视事时得代行其职权。
问题:
简述此文件的内容以及历史意义。

选项

答案1912年3月,临时参议院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而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增设国务总理,作为政府首脑。内阁辅佐临时大总统,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增设法院,行使司法权;参议院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参议院还有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的权力;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享有人身、财产、集会、结社、出版、言论等自由,享有请愿、陈述、考试、选举与被选举等民主权利。《临时约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认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解析 此题考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根据“临时总统”等信息可判定材料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然后简述《临时约法》的内容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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