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 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它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 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60题)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 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它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 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60题)
admin
2014-12-09
27
问题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 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它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 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60题)
选项
A、甲与乙订立的是居间合同
B、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500元属于甲
C、如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D、乙无权要求甲承担100元费用
答案
B,C,D
解析
①《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问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甲、乙间成立的是行纪合同,而非居问合同。故A选项错误。②《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故B选项正确。③《合同法》第421条第1款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行纪合同不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而无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故C选项正确。④《合同法》第415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D选项正确。⑤题外话:注意一个区别。行纪合同中,行纪费用由行纪人承担(《合同法》第415条),因为行纪人有权收取报酬,他计算报酬的时候已经考虑了费用。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成功的,居间人有权请求报酬,但居间费用由居间人承担;居间失败的,居问人无权请求报酬,但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居间费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g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甲未经批准,擅自在自己承包的耕地内建房,某县土地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某甲非法建造的房屋,罚款1000元。某甲不服此决定,向市土管局申请复议。市土管局认为,县土管局的处罚决定不当,依法作出复议决定:(1)撤销被申请人县土管局的处罚决定,被申请人在收到复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拟共同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拟订的下列合同条款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作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叶某向人民法院起诉陈某违约。陈某的父母提出陈某患精神病,无缔约能力,要求宣告陈某为无行为能力人,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把自己所有的价值8000元的摩托车一辆质押于乙,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约定,若甲到期不能还款,则该摩托车即归乙所有。合同签订后,甲即将摩托车交付乙占有。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即将摩托车推出自己使用。使用中,因不慎致使摩托车部分零件损
甲从1993年9月15日离开住所后一直没有音讯,1998年7月3日,甲的合伙人乙和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甲的配偶和子女表示反对。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张某系某从事电脑生产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刘某是该公司的监事,则()。
为纪念“抗美援朝”五十周年,作家尚公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尚公从何时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
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赵某夫妻两人运一批货物到外地销售,到达后适逢赵妻患重病,急需大笔钱入院治疗。赵某无法筹措到住院的钱,而货物一时又无法销售。钱某得知此情况后,向赵某表示愿以极低的价格全部购买。赵某为替其妻治疗,不得不接受钱某提出的条件,将全部货物卖给钱某,结果损失惨重。该买
随机试题
菲德勒的“有效领导的权变模型”于哪一年提出
村民某甲因养殖需要资金20万元,向某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某甲又向某丙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某丙占有。后因不可抗力。某甲严重亏损,不能及时偿还借款
试述颌面部的解剖特点及临床意义。
属于器官特异性自身免疫病的是
髓腔解剖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关于刑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水法》规定,在河道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属于()。
WindowsServer2003系统DNS服务器中增加一条资源记录如下图所示,下列关于该资源记录的描述中,正确的是()。Ⅰ创建的资源记录为邮件交换器记录Ⅱ创建该记录时,在反向查找区域中创建相应的指针记录Ⅲ该记录被客户查询时
HowtoWriteaThesisI.Introductionpart—writing【T1】______afterfinishingtherest【T1】______—includinga【T2】______attheb
It’sNeverTooLatetoStartExerciseResearchersFindGreatRewardsWhenMildExerciseProgramsAreStartedLateInLif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