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冉某,男,29岁,小学文化,某工厂工人。冉某于2000年3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夜间携带三棱刮刀到处游荡。2003年9月上旬,冉某嫌这把三棱刮刀不锋利,又购买一把0.3米长的三棱刮刀带在身上。9月16日晚9时许,冉某与其朋友陈某在当地人
冉某,男,29岁,小学文化,某工厂工人。冉某于2000年3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夜间携带三棱刮刀到处游荡。2003年9月上旬,冉某嫌这把三棱刮刀不锋利,又购买一把0.3米长的三棱刮刀带在身上。9月16日晚9时许,冉某与其朋友陈某在当地人
admin
2016-07-20
21
问题
冉某,男,29岁,小学文化,某工厂工人。冉某于2000年3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夜间携带三棱刮刀到处游荡。2003年9月上旬,冉某嫌这把三棱刮刀不锋利,又购买一把0.3米长的三棱刮刀带在身上。9月16日晚9时许,冉某与其朋友陈某在当地人民路人民饭店饮食部门前闲逛,遇见相识的周某、匡某、吴某等人。周、匡、吴等先后向冉要香烟,冉某给匡某、吴某各一支,未给周某,周某抓住冉某的衣服与之纠缠。冉某将周某的手拨开,发生拉扯,周某打冉某面部两拳。冉某受伤后退几步,随即拔出携带的三棱刮刀由上而下对周的左肋刺一刀,伤及心脏,周某倒地死亡。冉某见状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是在法院审理期间否认了犯罪事实。
问:
如果冉某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没有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提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又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不否认犯罪事实,但是对于行为的性质进行辩解的,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所以,如果冉某仅仅指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那么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e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刑罚分类是以某种刑罚方法只能单独适用还是可以附加适用为标准的是()
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张某刚出生儿子被诊断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张某怕增加生活负担,便将孩子抱到深山中,而后独自回家。张某的行为构成()
以下行为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是()
甲(40岁)仍未成家,便收买了一妇女,与其结婚,并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并将其长期关在自己家里屋内。甲的行为如何处理()
甲因交通肇事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2年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才发现甲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故意伤害罪。则对甲应()。
下列哪项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
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葡萄胎的描述正确的有
A.化学药品B.中药C.生物制品D.进口药品分包装E.进口药品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中各字母的含义:Z代表()。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的土地,出现()情形时,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建设单位的使用权。
基站全向天线离塔体间距应大于()。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进行移交点收时,应保证完整无缺,不得遗漏的资料有()。
叶天是某大学的退休老师,热心公益事业。叶天的父母、妻子早已亡故,有一个儿子叶强,已经长大成人并结婚单过,对叶天捐助公益事业十分不满。2001年3月5日,叶天亲笔立下遗嘱,要将自己多年的积蓄50万元己捐献给某公益机构,自己居住的房子赠给学生胡志军。2001年
有五类不同的种子,甲、乙两户村民从中各选两类种植在自家的田地里,则甲、乙所选的种子中恰好有一类不相同的选法共有()。
2012年“两会”,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2年我国经济增长目标为7.5%。这是我国八年来在经济增长目标上首次“破八”,其主要原因是()①欧美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容忽视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已经实现③放缓经济增速有助于经济
下列诗句反映了化学现象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