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乙公司有900万债权。2000年4月26日,乙公司决议并入丙公司。决议的第2天、第10天和第20天,乙公司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甲公司一直没有收到乙公司的有关兼并的通知。同年7月2日,甲公司才看到公告。看到公告后,甲公司( )。

admin2008-04-03  28

问题 甲公司在乙公司有900万债权。2000年4月26日,乙公司决议并入丙公司。决议的第2天、第10天和第20天,乙公司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甲公司一直没有收到乙公司的有关兼并的通知。同年7月2日,甲公司才看到公告。看到公告后,甲公司(    )。

选项 A、已丧失追偿债务的权利
B、有权要求乙公司清偿债务
C、有权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
D、应在90日内行使追偿权

答案B,C

解析 根据新《公司法》第174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案中,债务人乙公司虽然在决议的第二日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但其并未发出通知,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B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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