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47题)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47题)
admin
2018-07-27
30
问题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47题)
选项
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执行行为异议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A和B选项是正确的。对执行标的异议是由案外人提出的,案外人也可能是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所以执行行为异议与执行标的异议的当事人有部分相同,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D选项中,执行行为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救济的手段是申请复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裁定不服,救济手段是申请再审或者另行起诉。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X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给自己的越野车投保了10万元责任险。李某让其子小李(年16岁题)学习开车,某日小李独自开车时不慎撞坏叶某的轿车,叶某为此花去修车费2万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77题)
幸福园商品房小区的业主,对于其享有的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甲企业使用“暖暖”牌商标生产保温瓶已有两年,但该商标一直未申请注册。乙企业为甲企业商品的销售商,知道“暖暖”牌商标已有相应的市场价值,且知道甲企业未对该商标进行注册。于是,乙企业向商标局申请将“暖暖”作为自己的商标。甲企业得知后,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下列选项
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600万元。关于此收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一第68题)
根据《证券法》规定和证券法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一第75题)
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
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32题)
甲公司将其一项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但未办理登记。在申请专利过程中,发现一份与甲公司所申请的发明专利基本类似的专利申请被知识产权局受理,且在甲公司专利申请之前公开,知识产权局要求甲公司在规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由于甲
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2011年试卷三第27题)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27题)
随机试题
胎儿娩出后4分钟,产妇出现大量阴道流血。最可能的原因是下列何项
商业秘密,是指()。
以下关于船舶碰撞后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回避的表述正确的是:()
主营业务收入称为基本业务收入,可以根据( )来确定。
下列各项中,有权确定并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是()。
在游客在饭店外餐馆用餐过程中,地陪要巡视游客用餐情况1~2次,目的是()。
下列哪两个议案可以第一天讨论?( )。所有的生物体都有生命;乳酸菌是一种生物,适合在无氧环境下生存;如果生物体有生命活动,那么生物体必须有呼吸运动。根据以上论述,可以推断(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ccordingtothepassage,ifascientistwantstopredictthewayconsumersspenttheirmoney,bemust______.Accordingto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