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一第17题)

admin2016-05-08  40

问题 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一第17题)

选项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答案C

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下层贫民,亲身经历了元末的残暴统治及农民起义,深知元朝无视法纪,官吏极度腐败,农民备受困苦,是元朝败亡的主要原因。因此他注意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他以元朝灭亡为鉴,决心效法唐制。肃正纲纪,以图明朝的长治久安。他在吴元年就命左相国李善长等草创律令。从他后来的重典治国政策也可以看出朱元璋重视用法律治理国家。选项A正确,不当选。
    清朝律学家薛允升在比较研究唐明两律后的《唐明律合编》卷九中指出:“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律为重,亦可以观世变矣”。他把这个归结为“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原则。所谓“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原则,是指对于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唐律一般根据情节轻重做出不同的处理,牵连范围较小;而明律则不分情节,一律处以重刑,扩大株连的范围,此即“重其所重”。对于“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此即“轻其所轻”。选项B正确,不当选。
    《大明会典》于明英宗时开始编修,孝宗弘治十五年初步编成。《大明会典》基本仿照《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执掌和事例。《大明会典》是一部行政法典,起着调节国家行政法律关系的作用。因此选项C中认为《大明会典》仿照《元六典》的大纲制定是错误的,《大明会典》仿照的是《唐六典》而不是《元六典》。这里提到的《唐六典》是唐玄宗开元年间经过十余年反复修订而成的,共三十卷。所谓六典,即《周礼.天官.大宰》所说的治、教、礼、政、刑、事六典,分别掌管行政内务、民政教化、礼乐祭祀、军政武备、刑狱治安、工艺管理六大方面的国家事务。
    明朝的会审制度分为三种:九卿会审、朝审、大审。九卿会审,又称九卿圆审,是对特别重大案件或二次翻供不服案件,由三法司长官会同吏、户、礼、兵、工五部尚书及通政使九家重要官员共同审理的制度。朝审指由三法司长官与公、侯、伯等爵高位重者。在每年霜降后共同审理大案重囚的制度。大审是由皇帝委派太监会同三法司官员共同审录罪囚的制度。这是明朝独有的一种由宦官指挥司法、会审重囚的制度,每5年举行一次。选项D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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