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黄某、丁某、方某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黄某出资600元,丁某、方某各出资400元。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黄某主张是按份共有,丁某和方某主张是共同

admin2013-08-13  35

问题 村民黄某、丁某、方某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黄某出资600元,丁某、方某各出资400元。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黄某主张是按份共有,丁某和方某主张是共同共有,但是都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问:
耕牛冲进村民吕某的西瓜地,造成300元的损失,吕某是否有权要求黄某全部赔偿?

选项

答案《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耕牛踩坏了吕某的西瓜造成吕某300元的损失,黄某、丁某、方某三人对吕某应承担连带债务,所以吕某有权要求黄某全部赔偿。当然,黄某全部赔偿后,有权向丁某、方某按照他们之间的份额追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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